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面试时间:笔试后的第二天。
(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考核工作由学校选拔人才专家考核组负责。招聘工作考核组成员至少7人,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科技处、研究生处和用人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重点考核拟引进人才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特别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水平人才(或团队)可以不受岗位计划数的限制并在进人计划总数内调剂。
(二)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1.成立面试工作组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成立面试工作组,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1名记时员。监督员由九游会国际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中选派;记分员、核分员、记时员由九游会国际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2)担任面试考官的条件: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知识面较宽、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教学单位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他非教学单位的考官应具有相关专业并且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
(3)考官职责:主考官负责面试现场的组织领导工作,履行考官职责;其他考官主要是按照面试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负责评定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相关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其中教师岗位的面试以专业课的试讲、专业课技能为主,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政治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实验技术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面试入围比例为1:3,按应聘人员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对只有一人或二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参加面试,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入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九游会国际人事处。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本人的,应由九游会国际人事处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将通过九游会国际人事处网站
(/rsc/)、QQ群两种方式发布面试公告,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和QQ群信息,导致误考责任自负。
5.面试内容
(1)面试内容一般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技能等,面试试题表达要简明扼要、难度适当,有较明确的测试要素和指导考官评分的参考答案、分值等。面试命题人员从学校在职专业教师或相关专家中抽签确定,命题及涉题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命题人员集中封闭命题,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2)教师岗位面试主要为教学试讲,由用人单位指定章节进行20-30分钟教学试讲,试讲者不得使用多媒体。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思想政治辅导员和实验专技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可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基本素质专业考核、计算机操作考核或实践活动组织考核。
6.面试程序
(1)教师岗位的面试程序
应聘人员在开考前15分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凡未按时参加抽签的视为弃权。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面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由工作人员向应试者讲解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步: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应聘人员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第三步:面试(满分100分)
A、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特长及录取后如何履行职责等进行汇报,但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时间2分钟,占10分。
B、试讲,时间20-30分钟,占60分。
C、考官提问,时间10-20分钟,占30分。
(2)实验专技岗位的面试程序
应聘人员在开考前15分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凡未按时参加抽签的视为弃权。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面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由工作人员向应试者讲解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步: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应聘人员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第三步: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特长及录取后如何履行职责等进行汇报,但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时间2分钟,占10分。
第四步:实践操作考核,时间20-30分钟,占60分;
第五步:考官提问,时间10-20分钟,占30分。
(3)思想政治辅导员(结构化面试)
面试应聘人员事先按岗位进行分组。面试应聘人员必须提前40分钟到场,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凡未按时参加抽签的视为弃权。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面试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应聘人员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第二步:引导员负责引导应聘人员进入考场;
第三步: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第四步:答题时间为6分钟,答题到5分钟时记时员应提醒应聘人员,到6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应聘人员停止答题;
第五步:应聘人员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第六步: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报考教师岗位和实验专技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